商务部全国商务秘书考试中心
第三届秘书职业技能大赛邀请函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秘书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加快秘书人才的培养和选拔,积极推进高等院校秘书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发展,推进秘书职业化和准入机制发展进程,展示高等院校秘书专业学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采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在总结前两届秘书大赛的经验的基础上,商务部全国商务秘书考试中心特主办“第三届秘书职业技能大赛”。
本次大赛拟定由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承办,将于2012年5月12日、13日在南京举行。现将大赛方案函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职业秘书培养目标,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强化高校秘书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提升秘书人才市场核心竞争力,并以此为平台,促进高等院校的秘书教育教学交流。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商务部全国商务秘书考试中心
(二)承办单位: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三)其他:大赛将邀请知名的秘书学专家、学者,企业老总等组成评审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
高等院校(含高职高专院校、本科院校)秘书及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
四、参赛报名时间和办法
本次竞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每个代表队由一名领队、四名队员组成(每个学校最多派出两个代表队,每个代表队含领队不超过3名老师)。
(一)报名时间:总决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15日
(二)报名办法:参赛院校须填写《秘书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加盖本院校单位公章邮寄或传真至大赛承办学校(通讯方式见后)。
(三)报名费用:参赛选手、带队教师400元/人(住宿统一安排,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五、竞赛时间
(一)预选赛
2012 年2月—4月,由各学校在本校进行预选赛,选拔参加决赛参赛人员。
(二)总决赛
2012年5月12日、13日。5月11日全天报到。
六、竞赛内容、方式及成绩评定方法
具体比赛内容和细则3月下旬以函的形式告知相关参赛院校。
七、奖励办法
(一)单项奖
1.一等奖:为参赛人数的30%,二等奖:为参赛人数的30%,三等奖:为参赛人数的20%,优秀奖若干名;一等奖、二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商务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三等奖、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商务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2.根据选手综合成绩,评选“十佳秘书”(共10名),颁发荣誉证书。
3.最佳形象奖、最佳才艺奖、最佳风采奖、最佳人气奖等各1名,颁发荣誉证书。
4.根据个人理论竞赛、个人技能展示、书法竞赛等成绩,评选个人理论竞赛、个人技能展示、书法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团体奖
一等奖数额为参赛单位数的20%,二等奖为20%,三等奖30%,其它参赛单位为优秀组织奖。
(三)优秀指导教师奖
根据指导学生的最终比赛成绩,评出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优秀指导教师须亲临比赛现场并报到),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商务秘书培训师培训合格证书。
八、通讯联络
大赛联系方式(一):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1.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462号南京城市职业学院人文系
2.邮政编码: 210038
3.联系电话:13512532425、 025-85395052
4.传 真:025-85395071
5.Email:luqin2002@sina.com QQ:172343256
6.联系人:陆勤
大赛联系方式(二):全国商务秘书考试中心秘书处
1.通讯地址:南京马群街169号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2.邮政编码:210049
3.联系电话:18951799371
4.Email:wulq_003@126.com QQ:75118434
5.联系人:吴良勤
九、其他
1.大赛比赛事宜将在商务部全国商务秘书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网址:www.swms.net.cn
2.大赛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