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39号)要求,今年我区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将于5月16日、17日,9月19日,11月21日、22日进行,我区今年统一鉴定报名工作即将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统一鉴定的职业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级、物流师4-1级、心理咨询师3-2级、电子商务师4-2级、理财规划师3-1级、项目管理师4-1级、企业信息管理师3-1级、企业培训师3-1级、网络编辑员4-2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劳动保障协理员4-3级,秘书(含涉外秘书)5-2级、营销师5-1级、公关员5-3级、物业管理员4-2级、广告设计师3-2级、企业文化师3-2级、公共营养师4-3级、会展策划师4-2级、商务策划师4-2级、采购师4-2级、客户服务管理师3-2级、创业咨询师3级、婚姻家庭咨询师3-2级、劳动关系协调员3-1级,房地产策划师3-2级、信用管理师3级、厨政管理师3级。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职业、级别的相关报考条件(各职业级别报考相关条件请登录http://gx.osta.org.cn/htm/462/index.html进行查询),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考相应职业、级别的考试。
二、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报名、资质审核、网上缴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根据我区统考文件要求,心理咨询师职业的报名工作由定点机构广西医科大学(联系电话:0771-2661192)、广西心理卫生协会(联系电话:0771-2626645)及广西大学(联系电话:0771-3235268)负责,电子商务师职业的报名工作由我区各电子商务师培训考核站负责(各考站联系方式请登录广西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gx.osta.org.cn查询)。其他单位集体申报按原要求由各地市、各单位进行组织。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间内统一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gx.osta.org.cn/)统考网上报名界面,按要求注册,并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和提交报名信息并预约相关的审核机构。
(二)资格审核
1.报考三级及以上级别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审核表,并按要求带上相关资料到预约的审核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2.报名补考及报考五级、四级的人员实行网上资格审核。
(三)现场审核材料要求:
1.在职人员(社会人员)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网上报名生成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已获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材料。若报考职业等级需提交撰写论文或业绩评估报告的考生,报名时要提交打印稿(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word格式);
2.在校学生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已获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有关职业等级论文(业绩评估报告)的撰写要求和格式要求请登录(http://gx.osta.org.cn/)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资格工作网“全国全区统考有关事项通知”栏目进行查询。
(四)网上缴费
1.缴费方式
本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收费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函[2014]263号)文件规定,我区统一鉴定职业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
3.票据领取
⑴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审核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
(2)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葛村路5号区社保大厦5楼507室(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3)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票据领取与否都不影响考试)。
(五)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报考时间安排:
统考批次(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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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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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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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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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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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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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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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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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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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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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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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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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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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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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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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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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领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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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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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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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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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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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_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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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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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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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全区各地市报考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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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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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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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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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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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葛村路5号
|
0771-573770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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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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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
|
0771-5505290
|
3
|
柳州市鉴定中心
|
柳州市东环路129号
|
0772-2615931
|
4
|
桂林市鉴定中心
|
桂林市西凤路6号
|
0773-2803249
|
5
|
梧州市鉴定中心
|
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
|
0774-6029396
|
6
|
北海市鉴定中心
|
北海市深圳路49号
|
0779-2052965
|
7
|
崇左市鉴定中心
|
崇左市友谊大道
|
0771-7965006
|
8
|
来宾市鉴定中心
|
来宾市绿源路329号
|
0772-4228833
|
9
|
贺州市鉴定中心
|
贺州市平安西路253号
|
0774-5123992
|
10
|
玉林市鉴定中心
|
玉林市香莞路40号
|
0775-2695692
|
11
|
河池市鉴定中心
|
河池市新建路A-88号
|
0778-2558796
|
12
|
百色市鉴定中心
|
百色市垃域一路人才市场五楼
|
0776-2856848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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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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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
|
0777-2811582
|
14
|
防城港市鉴定中心
|
防城港市南北大道
|
0770-2823316
|
15
|
贵港市鉴定中心
|
贵港市中山中路349-2号
|
0775-2936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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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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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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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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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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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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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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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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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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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报名时需提交论文,口头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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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2级综合评审(口头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
秘书
|
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报名时需提交业绩评估报告。
|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5-3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第一场)
|
上机考试。
|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第一场)
|
13:00-14:30 涉外秘书:英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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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30 理论知识考试(第二场)
|
17:00-19:00 专业能力考核(第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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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备注
|
9月19日
|
秘书
|
5-3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上机考试。
|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13:00-14:30 涉外秘书:英语考试
|
附件2:广西区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考费用表
收费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函[2014]263号)。
序号
|
职业
|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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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费用标准(元/人)
|
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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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三级
|
二级
|
一级
|
1
|
心理咨询师
|
A
|
|
|
360
|
620
|
|
2
|
秘书(涉外秘书)
|
C
|
200
|
250
|
320
|
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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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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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鉴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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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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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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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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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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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
心理
咨询师
|
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技能选择题
|
100
|
题卡作答
|
100
|
80%
|
案例问答题
|
4
|
纸笔作答
|
100
|
20%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技能选择题
|
100
|
题卡作答
|
100
|
60%
|
案例问答题
|
8
|
纸笔作答
|
100
|
40%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
口头答辩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