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人社厅通〔2017〕133号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考报名点:
现将《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好统考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上半年从本文下达之日开始至4月14日,下半年从9月1日开始至10月11日截止。秘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所有等级继续采用智能化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同时提交论文及电子文档(论文撰写要求严格按照劳社厅函〔2006〕6号文件执行,论文统一使用标准档案袋封装)。省级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见附件1。
各职业等级申报资格及论文撰写要求可登陆贵州职业资格工作网(www.gz.osta.org.cn)查询。考生于考后3个月登陆网站查询成绩。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贵州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指导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51-86839691; 联系人:王皓煜
附件:1.2017年省级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7年3月13日
附 件1
2017年省级统一鉴定时间排
日期 |
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备 注 |
5月20日 |
秘书 |
5-3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上机考试;专业能力考核,部分播放录像; |
人社鉴发〔2017〕1号
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为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明确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2017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秘书资格、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等5个职业。对理财规划师职业,各省级鉴定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组织实施统一鉴定。对拟继续组织实施统一鉴定的地区,我中心将提供试卷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如遇政策调整,将另行发文对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二、统一鉴定日安排
(一)坚持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统考日”具体日期是3月17、18、19日,5月19、20、21日,7月21、22、23日,9月15、16、17日,11月17、18、19日。
(二)全国统一鉴定日期(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日”)是5月20、21日和11月18、19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详见附件1、2)。
(三)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地在规定的鉴定范围内选择其他职业组织本地区统一鉴定工作,应集中安排在3月、7月、9月的“统考日”及5月19日、11月17日进行,并于2017年3月10日前填写《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附件3),报我中心,以便向社会公布。
(四)拟组织实施理财规划师职业鉴定的地区,须于2017年3月10日前向我中心提出申请,经我中心审核同意后,由我中心提供试卷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五)参加2016年物流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0日进行。
三、加强全国统一鉴定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
(一)高度重视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地要积极贯彻政府职能转变和职业资格管理改革与清理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的公信力。
(二)加强全国统一鉴定资料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地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的集中管理。要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核,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全国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四)加强阅卷评分环节的监督管理。除实行智能化考试的科目外,其余试卷均由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评阅。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须在“全国统考日”结束后30日内完成全部试卷的阅卷评分工作。
(五)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各地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43号)的要求,严格按规定进行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验印、发放与管理。
(六)为做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我中心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分别为:(010)84661234、(010)84661130。各地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认真严肃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及时解决现场发现的问题。
附件:1. 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 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 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7年2月27日
附件1
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日期 |
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备注 |
|
5 月 20 日 |
11月18日 |
秘书资格 |
4-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
上机考试 |
心理咨询师 |
3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
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
上机考试 |
|||
职业指导 人员 |
4-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技能操作考核 二级、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
|||
理财规划师 (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组织实施) |
3-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二级综合评审 |
上机考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可使用专用计算器。 |
||
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6:00 综合评审 |
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可使用专用计算器。 |
日期 |
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备注 |
|
5 月 21 日 |
11月19日 |
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师 |
4-3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
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
上机考试 |
|||
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
||||
心理咨询师 |
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
上机考试 |
||
企业培训师 |
3-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
|||
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
附件2
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职业 |
等级 |
鉴定内容 |
题型 |
题量 |
答题方式 |
分值 |
权重 |
心理 咨询师 |
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技能选择题 |
100 |
题卡作答 |
100 |
80% |
||
案例问答题 |
4 |
纸笔作答 |
100 |
20% |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技能选择题 |
100 |
100 |
60% |
|||
案例问答题 |
8 |
100 |
40% |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口头答辩 |
100 |
100% |
|||
电子 商务师 |
4-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网页制作、 综合操作等 |
100 |
100% |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案例分析、 实验室操作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口头或书面答辩 |
100 |
100% |
|||
职业指导人员 |
4-3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 |
80 |
题卡作答 |
100 |
100% |
技能操作 |
选择、案例分析 |
40 |
100 |
100% |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 |
80 |
100 |
100% |
|||
2-1级 |
技能操作 |
选择、案例分析 |
40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口头答辩 |
100 |
100% |
|||
企业人 力资源 管理师 |
4-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简答、计算、 综合题等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简答、综合题等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口头或书面答辩 |
100 |
100% |
|||
1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简答、综合题等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口头或书面答辩 |
100 |
100% |
|||
企业 培训师 |
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案例分析、论述等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论述、案例分析、方案设计等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专题答辩 |
1 |
口头答辩 |
100 |
100% |
||
1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判断分析题、简答题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技能操作 |
方案设计题、方案审定题、综合论述题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口头答辩 |
100 |
100% |
|||
理财 规划师(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组织实施) |
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选择题 |
100 |
100 |
100% |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选择题 |
100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案例分析选择题 |
50 |
100 |
100% |
|||
1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案例或图表分析等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理财方案评估与专题论文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附件3
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
单位名称(盖章):贵州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指导中心 填表时间:2017年 3月13日
类别 |
序号 |
鉴定时间 |
鉴定职业及等级 |
备注 |
全国统一鉴定 |
5月20日 /11月18日 |
秘书资格4-2级、心理咨询师3-2级、职业指导4-1级、理财规划师3-1级 |
||
5月20日 |
物流师4-3级 |
补考 |
||
5月21日 /11月19日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级、企业培训师3-1级 |
|||
省级统一鉴定 |
5月20日 |
秘书5-3级 |
补考 |
|
地市级统一鉴定 |
||||
根据《陕西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得知,陕西2017年秘书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如下: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首页,先认真阅读首页“通知公告”栏(或首页“组织机构”栏点击“省属单位子站”的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通知公告”栏)的《报名须知》等相关信息,后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中的“人才队伍”,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2、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报名机构。通过省直属报名机构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属报名机构,在西安市参加考试;地市报考人员应选择所在市鉴定指导中心,在所选地级市参加考试;个人报名应选择其它,在西安市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近期照片;照片尺寸不低于290×400,不超过20KB,照片格式*.jpg;*.jpeg;*.gif;*.png。
4、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网上报名步骤完成,报名成功。如不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报名成功后,于考试前一周开始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关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的通知公告,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查询成绩,也可联系报名时选择的报名机构查询。成绩合格的准备接受资格审查。
7、报考人员接受资格审查,必须持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考生资质审核表》、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和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到相应机构接受资格审查。
(二)网上报名考生要认真阅读报名网页公示的相关报考条件及要求,确定报考职业级别,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承诺提交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若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了名,在资格审核环节查实后,考试成绩无效,资格证书不予颁发,考试费不予退还,后果自负。
(三)除明确要求参加晋级培训合格后再行报考的职业级别外,报考其它职业级别的考生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考前培训,各报名机构不得强行要求考生参加考前培训,阻碍考生报考,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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