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三级秘书资格考试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注: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信息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档案学、公共关系、英语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