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人社发【2013】59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驻琼有关单位,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3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以下简称“全国统一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公关员、职业指导人员13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详见海南省人力资源网《海南省国家统考职业申报条件》,网址:http//www.hnjy.gov.cn/
三、调整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目前正组织专家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秘书、营销师等9个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技能标准进行修订,上述职业技能标准(修订)颁布后,涉及2013年下半年职业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发生的变化,我厅将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单位集体报名:
⒈上半年:2013年3月25至2013年4月3日;
⒉下半年: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10月10日。
个人报名时间:
1、上半年: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29日;
2、下半年: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30日。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
⒈考生个人:海府地区考生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技能鉴定处报名;市县考生到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报名。
⒉单位集体报名: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技能鉴定处。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3。
附件:⒈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⒉全国统考考生须知
⒊各报名单位须知
2013年3月15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
附件1
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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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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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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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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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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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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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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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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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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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技能操作考核
14:00-15:30 二级、一级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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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操作考核可使用普通计算器。一级综合评审采取“项目决策”形式,纸笔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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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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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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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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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考试;二级综合评审采取撰写论文形式,书面或口头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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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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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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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
二级综合评审论文撰写和口头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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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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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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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二级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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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考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可使用专用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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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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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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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涉外秘书:英语考试
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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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考核中的案例分析题播放录像(DVD);涉外秘书英语考试听力部分播放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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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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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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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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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审采用论文撰写和口头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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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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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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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
上机考试;二级综合评审采取撰写论文形式,书面或口头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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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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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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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技能考核
二级、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
综合评审采用论文撰写和口头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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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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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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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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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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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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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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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考试,二级综合评审采用论文撰写和口头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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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7:00 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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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审采用“文件筐”的形式,纸笔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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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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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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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
上机考试;二级综合评审采取撰写论文形式,书面或口头答辩。
|
理财规划师
|
3-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二级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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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考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可使用专用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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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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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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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上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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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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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二级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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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笔作答;专业能力考核可使用普通计算器;综合评审采取专题论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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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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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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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考核可使用普通计算器;综合评审采取撰写论文形式,口头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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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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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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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
上机考试;二级综合评审采取撰写论文形式,书面或口头答辩。
|
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综合评审
|
综合评审采取专题论文形式,纸笔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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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
|
3-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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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
二级综合评审采取专题作答,口头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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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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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
一级综合评审采取撰写论文形式,口头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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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3年省内统考下放职业资格鉴定时间安排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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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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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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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16
日
|
秘书
(涉外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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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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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涉外秘书:英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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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构考试,专业能力考核中的案例分析题播放录像(DVD);涉外秘书英语考试听力部分播放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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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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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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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上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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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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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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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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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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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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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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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国统考考生须知
1、考生按要求填写《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提供本人有关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单位出具的工龄岗位年限证明1份。黑白两寸同底照片6张。工作人员审核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把原件还给考生,留复印件。(复印件需本单位领导签审后,加盖本单位印章)
2、报名时间:上半年: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29日;下半年: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理。
3、考生交审批表后,填写全国统考考生登记表,如补考的考生,必须在《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表格上方注明补考科目。并缴纳相应的鉴定费。考生应保留好各自的考试费发票。
4、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后,请于上半年2013年5月13-17日;下半年2013年11月11-15日凭发票和身份证到职业技能鉴定处柜台领取准考证。
5、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并自备2B铅笔、橡皮和钢笔或圆珠笔。
6、参加论文答辩的考生于上半年2013年4月22日;下半年2013年10月21日前将论文交至职业技能鉴定处。注:提交论文五份,其中二份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和工作单位。提交论文时,一律装入文件袋(自备)。文件袋封面格式和论文首页格式应统一。
7、考试鉴定分为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全部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凡单项鉴定成绩及格的可保留一次,在参加下一次全国统一鉴定时予以免考。
8、如需购买考试材料的考生可根据购书目录表订购。
附件4
报考单位须知
1、考生申报材料须于上半年2013年3月25至2013年4月3日;下半年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10月10日。前报至职业技能鉴定处,并附鉴定考试指定的《考生名册表》及汇总表一式二份。
2、考生论文于上半年2013年4月22日;下半年2013年10月21日前交至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并附交论文人员的名单。
3、于上半年2013年5月13-17日;下半年2013年11月11-15日前凭考生发票及考生名单到职业技能鉴定处柜台领取准考证。
4、各单位须认真审核考生的报考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才可申报参加考试。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两寸黑白照片6张(其中2张贴于审批表相片栏内,另4张半贴于表内空白处用于制准考证和证书)。各培训单位须送原件至职业技能鉴定处审核。
5、各鉴定机构必须在用本机构报名录入器将考生信息录入、校对,并以上半年2013年4月3日;下半年2013年10月10日前通过邮件或者U盘报送给职业技能鉴定处邢孔敏(邮箱:xkmin2009@126.com)。